
问题解答:
地下车库漏水维修费承担情形如下:
1、地下车库漏水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则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费;
2、因质量问题导致地下车库漏水,并且没有超过保修年限的,则维修费由开发商承担;
3、正常老化导致的漏水,如果地下车库是对小区居民提供的,维修费用由公共维修基金支付,如果是开发商或物业持有的,维修费用则由其负责。
地下车库计如果算入业主公摊面积的,那么业主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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