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内容怎么写(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益由公法益和私法益交相构成,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正是处于消法这一既保护公益又保护私益的体系中,条文内容应当体现消法整体所保护的公法益和私法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核心是规定了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措施,围绕惩罚性损害赔偿展开,我们可以看到在如下法律中也有类似的措施: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而《食品安全法》属于行政法范畴,二者均以公法益为核心保护对象。

除此之外,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出现相类似的基于不当得利的倍数级的惩罚措施。只不过在这一法律部门中,惩罚措施由对相对人的损害赔偿变为行政管理机关开出的罚款。

从以上一个方面阐释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益还不足以论证其公法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有一特点:被违约方不能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获利,即相对人得以请求的损害赔偿或违约金应当以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为限,并且禁止请求超越损失的赔偿金或违约金。在私法领域,惩罚性损害赔偿无用武之地。在除却《民法典》合同编之外的私法领域,“当事人不能因损害而获利”也是各部门法的共识。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惩罚性损害赔偿这一超出实际损害数倍的超额赔偿,显然与一众私法部门法格格不入。

笔者可以得出结论,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措施的本意是旨在保护社会公益而非个人私益。商品房作为特殊的商品,在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时,本应当适用该法,但由于不动产数额过大,以巨额赔偿作为惩罚显然不利于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不利于实现该条体现的公法益。所以,笔者认为,在商品房买卖中出现欺诈等问题时,有必要以一特殊的部门法《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一般的损害赔偿责任来调和公法益与私法益的冲突,而非简单套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2733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8日 14:29:51
下一篇 2025年2月8日 14:29:58

相关推荐

  • 价格欺诈行为处罚规定解释(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理)

    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二、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600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释义(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理)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2022年4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500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释义(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当前,受国际局势和疫情影响,部分领域出现价格异常波动。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行为,现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时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 (一)经营者有下列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400
  • 物价法规定(价格欺诈的认定和处理)

    通常理解,哄抬物价行为的行政法规制比较好执行,媒体报道的处罚案例也比比皆是。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刑法规制也不应该缺席。事实上,最高司法机关也陆续发布了疫情期间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将哄抬物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入罪量刑并已经有判决生效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处理依据主要包括2003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