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城市监督管理局)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南宁市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活动,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置的路牌、招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发布的商业性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商业性广告;

(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含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置、悬挂、绘制、散发、馈赠、邮寄、张贴的商业性广告。第三条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南宁市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

市辖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

规划、市政、公安、建设、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发布户外广告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发布。第六条 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七条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招生等的户外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户外广告,必须在广告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第八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当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合的经营资格及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证;

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九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批文;

(一)《营业执照》;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广告合同、广告样稿(效果图);

(四)户外广告设置证;

(五)广告内容有关批准文件。

需要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第十条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30日前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数据、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第十二条 经批准发布的户外广告,应当标明《户外广告登记》号和发布者名称。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广告内容、形式、地点、时间发布。第十四条 已经批准发布的户外广告,需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延长时间或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登记后,3个月内未予发布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六条 凡在单位、居民住宅区乱贴、乱散发户外广告的,该单位和个人可要求当事者进行清理或者告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广告主应当接受广告登记监督管理机关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逃避或拒绝检查。广告登记监督管理机关应保守有关的商业秘密。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登记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发布及未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销、收缴《户外广告登记证》。第十九条 户外广告未按登记的内容、形式、时间发布或经批准发布的户外广告需延长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未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延长时间或者变更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注销、收缴《户外广告登记证》,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 在单位、居民住宅区乱贴、乱散发户外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对广告主或张贴人、散发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招生等户外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户外广告未经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者停止发布广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未经登记和批准发布户外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者停止发布,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城市监督管理局)

户外广告归哪个部门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

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美化城市市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下列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的场地、空间、建筑物设置、悬挂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立体造形物、条幅等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悬挂、张贴的广告。第四条 发布户外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准则,内容真实、合法、文明,不得损害国家、民族尊严,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县(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规划设置第六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应当服从城市规划,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制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第七条 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实行有偿使用、公开拍卖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户外广告的形式与街景协调,画面美观整洁,有配光装置的保持灯光明亮;

(二)户外广告的文字、语言规范,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三)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安全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四)设置在市区车行道上方的户外广告,其设施底部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米;设置在人行道上方的户外广告其底部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8米;设置在建筑物墙面的户外广告,其外端距离墙壁不得超出1.5米。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市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园林绿化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第十条 户外广告应当由发布者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第十一条 公共广告张贴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第三章 申请登记第十二条 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的,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设置、发布。第十三条 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应当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

(二)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及商品质量检验的证明文件;

(三)广告合同、广告设计样稿、户外广告设施设计、施工图纸;

(四)经拍卖取得的使用权证明或者自有产权证明、场地和设施使用协议。

户外广告设置地点,依照法律、法规需要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查的,应当提交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查文件。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烟草等商品的户外广告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的其他户外广告,必须在登记时提供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文件。

没有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登记。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户外广告登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退回有关文件、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中应当保守商业秘密。第十五条 经登记发布的户外广告,应标明标准登记证号和发布者名称。第十六条 各类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运动会等活动需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登记的内容、地点、形式、规格、时间发布。

南宁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美化城市的各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等商业性广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商业性广告;

(三)利用种类展览会、订货会、交易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采取其他形式在户外(含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和空间)设置、悬挂、绘制、散发、馈赠、邮寄、张贴的商业性广告。第三条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南宁市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机关。

市辖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监督管理。

规划、公安、建设、园林、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二章 户外广告的设置第六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要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园林、公安、城管等部门统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在未统一规划的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涉及规划、建设、园林、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必须征得上述部门同意。上述各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逾期视为同意。第七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户外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必须安全,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三)设置在车行道上空的户外广告,其设施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5.5米;设置在人行道上空的户外广告,其设施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2.5米;设置在建筑物墙外的户外广告,其设施距离墙壁外侧不得超出1.8米;

(四)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数据、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

(五)有配光装置的户外广告,其灯光要明亮;

(六)户外广告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齐、安全、美观。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利用道路两侧绿树、电线杆及其它设施的;

(三)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四)妨碍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或者损害市容市貌的;

(五)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区的控制地带;

(六)有损路树、花坛、花带、绿地及影响绿化的;

(七)市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第九条 经批准发布的户外广告,应当标明《户外广告登记》号和发布者名称。第三章 户外广告的审查和登记第十条 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农药、兽药、食品、酒类、化妆品或者房地产、金融、招生、招生招聘、文化实习和职业培训等户外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户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第十一条 发布户外广告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发布。第十二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合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的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批文:

(一)《营业执照》;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广告合同、广告样搞(效果图);

(四)场地使用协议和广告设置场地图;

(五)广告设置地点、广告内容有关批准文件;

(六)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

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等设置的,向户外空间发布广告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精简、高效、便民原则,指定三个以下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以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结合城乡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举办文化、旅游、体育、会展、庆典、公益、促销等活动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利用交通工具、移动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纳入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第五条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草案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六条 经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者专门场所公告,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布,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经公布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地点、位置、形式、规格等具体要求。第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范围和要求。

(二)使用安全、环保、清洁材料;符合国家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雷、防风、抗震、消防、电气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三)符合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利用或者遮挡指路牌、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及其支架的;

(二)霓虹灯、LED等光源性广告设施与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距离过近,户外广告设施的形式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相近,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

(四)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五)影响消防安全设施使用,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扑救的;

(六)利用立交、高架道路桥梁、危房、违章建筑的;

(七)利用行道树、绿化带,侵占、损毁绿地,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碍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八)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但自设性户外广告除外;

(九)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涉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实施许可或者审批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第十一条 设置非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或者审批机关在作出许可或者审批决定前,应当在政府网站和专门场所公示15日,或者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许可或者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会或者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拆除。

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者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户外广告及其设施整洁、完好、美观。

对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照明或者电子显示出现断亮或者残损的,应当及时更新维护。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14949.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23:58:18
下一篇 2025年11月15日 23:58:20

相关推荐

  •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内容是怎样规定)

    《餐饮业和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需求曲线)

    什么是垄断竞争市场? 今天我们来讲垄断竞争。 1、在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 在前两节课中我们分别讲了完全竞争和垄断,而今天要讲的垄断竞争则介于这两者之间。为了方便理解什么是垄断竞争,我们来看书的市场。 书的市场就是垄断竞争市场。 第一,该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书,而对于每种书来说,又是一个垄断的小市场。因为…

    2026年10月11日
    000
  • 网络广告案例(宝洁公司网络广告案例)

    网络营销的成功案例有哪些? 支付宝 案例名称:支付宝锦鲤营销 时间:2018年10月 简介:支付宝在微博发起了一个抽奖活动 ,要抽取一位幸运儿,获得全球免单大礼包,礼包里包括海内海外数百名商家的礼品。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由于活动奖品含金量相当高,只选一个人,而且恰好选在国庆长假这个时间点,再加上各…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 )

    悬赏广告是什么? 悬赏广告在法定条件下属于合同。依据相关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立法法全文(立法法全文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法律全文源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

    国家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作出修改 (一)将第六条中的“《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和第七条中的“《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修改为“旅行社”。 (二)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

    2026年10月9日
    100
  • 广告公司注册程序(注册一家广告公司流程)

    如何注册一个广告公司 一、广告公司名称查询。 注册广告公司的第一步是公司名称查询,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100
  • 房产证去名字(房产证去名字可以委托人代办吗)

    房产证上怎么去掉名字 房产证去名流程: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的;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4、审核完毕无误之后再去相关窗口办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000
  • 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安全法解读视频)

    解读新的《食品安全法》餐饮企业有哪些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最严厉的处罚。如果餐饮企业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将不仅面临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行政处罚种…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9日
    100
  • 安置房过户(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安置房过户流程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有: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 4.双方当事人一定到场签字,完成过户。 安置房房产证可以过户吗安置房房产证能过户。安置房是政…

    法律资讯 2026年10月8日
    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什么《中华…

    2026年10月8日
    100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拆迁原则】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

    2026年10月8日
    100
  • 中国外经贸部(中国外经贸部李化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

    2026年10月8日
    000
  • 公共服务设施规范(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如下: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置的原则: 1、在使用时可根据选用的组织结构类型和规划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  2、当规划用地的居住人口规模介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与居住区之间时,…

    2026年10月7日
    100
  • 交通事故结案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如何结案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结案程序: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即结案;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终结后结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

    2026年10月7日
    100
  • 基建费(基建费用)

    基建费指的是什么 基建费用对于一般企业来讲是指建设生产厂房的费用,如:生产厂房的设计费用、施工费用等。 委托公司建设基础设施的费用叫什么 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

    2026年10月7日
    000
  • 网络广告的特点(网络广告的特点有哪些)

    网络广告的特点 1、受众范围广。网络广告不受时空限制,传播范围极其广泛。通过国际互联网络24小时不间断地把广告信息传播到世界各地。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随时随意浏览广告信息。 2、交互性强。交互性是互联网络媒体的最大优势,它不同于其他媒体的信息它不同于其他媒体的信息单向传播,而是信…

    2026年10月7日
    000
  • 广告合同范本(广告合同范本模板)

    广告公司合同 广告公司合同范本 (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

    2026年10月7日
    000
  • 电力法实施条例(电力法实施条例最新)

    电力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关于电力法律法规是最新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

    2026年10月6日
    100
  • 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22废止了吗)

    公司法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

    2026年10月6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