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企业破产重组,资产已经履行破产程序的,原债务的承担应当从处置资产里给付;资产用于重组、没有用于偿还债务的,原债务的承担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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